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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德保,男,汉族,湖北武汉人,1988年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,任本所湖北普明律师事务
所副主任。
1984年至1988年在武汉印染厂担任法律顾问工作,亲手办理各种经济案件,为工厂挽回了重大的经济损失
1988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接办了大量的经济、刑事、民事案件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2001年担任钟祥贺集二中教师"投毒案"的第一被告辩护人,该案撤销,被告无罪释放。办理各类案件,善
于抓住关键,善于攻坚,思想敏捷,承办了许多经济、民事、行政、刑事等重大、复杂、疑难案件,既有
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,又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。尤其擅长办理合同债务、各类经济纠纷。对如何作好单
位的法律顾问颇有心得,受到受聘单位的一致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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